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沙湖、九合垸原种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仙桃工业园,排湖风景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8号)要求,现将《仙桃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在门户网站(或主流网络媒体)公布本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保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
附件:仙桃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
仙桃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