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档案馆是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加挂市史志研究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档案、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集中保管全市档案。定期接收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档案,并向社会征集各类档案史志资料。
(三)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室及机关、镇(街道)、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新型合作组织等其他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对馆藏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开展整理、编目、保管、统计、鉴定等基础业务工作;采用计算机、缩微、保护、修复、仿真等先进技术设备与手段,开展档案抢救保护工作,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五)负责馆藏档案资料和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开发利用工作。开展到期档案的鉴定工作,与有关机构开展档案开发利用合作与交流。编研出版档案史料,举办档案展览,依法开放和公布档案。建设全市档案资料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六)负责馆藏档案信息化建设。做好档案电子文件的登记、备份工作,建设全市电子档案数据备份中心。
(七)负责全市地方党史丛书及中共仙桃市组织史资料的编纂工作。
(八)负责编纂出版仙桃年鉴和仙桃市志,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编纂乡土志、部门志,做好地情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
(九)负责档案、党史、地方志宣传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市档案史志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档案学会、新四军研究会的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