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馆藏数字档案资源,更好地开展档案利用,我馆将进一步开展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现进行仙桃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第一期)方案征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对我馆馆藏档案人口普查档案、退伍军人档案进行数字化。其中全文扫描约221.9万幅,目录约502万条。进行数字化加工时,根据原始实体档案情况分别进行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拟写、著录,录入计算机形成电子目录,建立对应图像数据的目录数据库,并与档案图像数据挂接建立对应关系,按档案编定的次序逐卷逐件逐页拆卷后使用平板扫描仪进行扫描,形成与档案实体实际页面一一对应的数字图像。
二、方案要求
1.报价预算
本项目结算金额,根据单价(单位:元/页,含加工费、设备投入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及实际完成数字化加工档案页数计算。实施方案中,需明确单价报价。
2.人员配备
项目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及需具备的学历与素质、专业知识与技能。
3.设施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移动硬盘、数字化用品、办公用品等物品及质量检查验收所需设施设备。
4.质量标准
按照数字档案馆建设标准,馆藏档案数字化必须达到的质量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报名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档案业务技术及数字化加工资质;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018年-2020年未发生过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无非法获取或非法持有档案、档案复印件、国家秘密载体等行为记录;
4.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
5.有参加过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经验。
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资质及简介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数字档案馆项目实例
六、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截止。
报名方式:通过邮件、邮寄或上门交件的方式,将报名材料提交至仙桃市档案馆二楼(收件人:李剑飞,联系电话:13407277983,邮箱:168268888@qq.com)。
七、方案遴选
本馆将进行严格的评审审查,遴选出最佳方案。
八、特别说明
此次数字化加工方案征集自愿参加,本馆不支付任何费用,与后期档案馆招标无关。
仙桃市档案馆
2020年11月5日
附件:主要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