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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镇、村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5年06月01日 来源:

盛世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历代党中央领导都十分重视学习借鉴古代方志,倡导发展社会主义新方志事业,存史资政,不断总结革命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改革开放后,编修新方志被提升到了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为认真贯彻李克强总理“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的讲话精神和《地方志工作条例》,开展镇村方志编修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统筹规划,扎实工作,全面、系统、客观、准确地记述镇村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充分反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成果。坚持与时俱进,树立精品意识,在继承传统上大胆创新。突出时代特点、地方特色,使镇村志书成为观点正确、资料翔实、文风端正,集资料性、科学性、著述性、文献性、可读性于一体的精品佳志,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意义与目的

做好地方志工作是全面系统地记述地方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传承和彰显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是提高文化软实力的需要,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现实需要。过去,我市在编修市(县)志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在镇村方志编修方面还较为滞后。一方面,现有保存下来的档案资料里,新中国成立后的镇村方志方面的资料不足,尤其是村级没有资料;另一方面,现有活资料(即了解建国时期情况的人)越来越少;第三方面,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不少自然塆村正在逐渐消失。所以,抢救镇、村方志迫在眉睫,为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镇(办场园区)、各村(社区)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的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镇志、村志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工作责任感和事业自豪感,落实工作责任,落实抢救镇、村史料及编修镇村方志的各项保障措施。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建立健全镇志村志编修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稳定修志工作队伍,落实修志工作经费。各镇(办、场、园、区)党委书记任镇志编修委员会名誉主任,镇长(办事处及园区主任、场长)任主任,镇(办、场、园、区)党委副书记、分管机关的副镇长(办事处及园区副主任、副场长)任副主任,委员由镇(办、场、园、区)班子成员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明确一名副镇长(办事处及园区副主任、副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村由村支部书记任主任,其他成员任委员。各级编修委员会要做好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定期听取修志情况汇报,及时解决修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编修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选政治思想好、业务水平高的年轻人员和具有一定业务专长的老同志进入修志队伍,加强对修志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修志人员要坚持“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增强使命感、荣誉感;坚持质量第一,树立精品意识,争创名志佳志。各级要关心修志人员的生活和工作,保持修志队伍的相对稳定。

3.加强业务指导。仙桃市地方志办公室为镇志村志编修业务指导部门,负责镇志、村志编修的业务培训和业务咨询服务。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15年7月完成)。各镇(办、场、园、区)应结合当地实际,选择1个经济条件较好,村组干部及广大党员群众支持村(社区)志编修的村(社区),上报市地方志办公室,市地方志办公室根据各地上报名单,从中选择1—2个村(社区)作为全市村(社区)志编修工作试点。

第二阶段:组织动员(2015年9月完成)。各镇(没有开展第二轮修志的镇、办、场、园、区)、村一是要认真开展对全国第五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修志问道,以启未来”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认真开展对《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学习,认真开展对《仙桃市镇(办、场、园、区),村(社区)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学习。上上下下掀起修志存史,服务发展的新高潮。二是要迅速组建领导专班,确定撰稿专人。各地要从退休干部中推选1名政治思想好、写作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老同志来担任镇志编修执行主编。各村要从退下的老干部、老教师中推选一名政治素质过硬、写作能力较强、熟悉村史村情的老同志来担任村志编修执行主笔。

第三阶段:工作展开(2015年底完成)。各地在启动镇(办、场、园、区)志编修的同时,开展村志编修试点工作。镇志根据第二届《仙桃市志》篇目框架,收集资料,撰写初稿。村志根据《仙桃市村志编纂方案》篇目框架,收集资料,撰写初稿。

第四阶段:全面推开(2016年1—12月)。各镇(办、场、园、区)志编辑部整合各部门镇(办、场、园、区)志初稿,总纂成篇,完成镇(办、场、园、区)志初稿,并报送编修委员会审核。各村收集资料,撰写初稿,总纂审核。

第五阶段:补充完善(2017年元—10月)。各镇(办场园区)、村志编修委员会编辑部负责人完成志稿补充资料的完善,注意资料的衔接。

第六阶段:定稿出版(2017年11— 12月)。由编辑部主编对全部志稿进行总纂,统一体例,处理交叉,规范文字,修改志稿。将总纂后的志稿,形成送审稿交镇编修委员会主要领导审阅,经批准后统一规格、装帧,印刷出版。

五、具体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把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着力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有利于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地方志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2.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把提高质量贯穿于地方志工作的全过程,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组织编纂镇志和村志,又好又快完成镇村修志任务,努力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志工作示范县。

3.要以刘延东副总理提出的“传承文明、记录历史、弘扬文化、服务社会、借史鉴今、启迪后人”的光荣使命感来编修镇志村志,积极探索修志、读志、用志的新路子和新方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仙桃市地方志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办单位:仙桃市档案馆、仙桃市史志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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